襄阳谷城男子电半斤小龙虾三两鲫鱼 被判义务巡河

日前,谷城县检察院以谢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县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决谢某义务巡护北河石花段10次、登报向公众赔礼道歉。

2021年9月,谢某看到河沟内有小鱼游动,便产生电捕鱼的念头。随即,他到附近找亲友借来设备,电得半斤小龙虾、三两鲫鱼,被人发现后离开。谷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县检察院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诉讼。因其破坏了国家自然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给予支持。


来源:农村新报通讯员梁正权

编辑:黄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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