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利川增殖放流5000余尾鲢鱼苗

深秋时节,利川市福宝山水库,在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市人民法院法官及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5000余尾规格在10厘米以上的鲢鱼苗被放流到水库中,以丰富水域种群,净化水质。

7月中旬,张某一行四人前往某水域电鱼,被民警查获。经认定,该水域属清江流域,在长江流域“十年禁捕令”的禁捕区内,四人所使用的电鱼工具为禁用渔具。经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等四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一个地区的生态平衡依靠的是各种生物群体和谐共生,每个物种都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听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张某四人认识到非法捕鱼可能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损害后果,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认罚,决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承办检察官介绍,从接案到结案,从电鱼到放鱼,检察机关始终秉持修复性司法理念,引导行为人转变思想观念,带动周边群众知法守法,主动加入生态保护大行动中来,实现案件办理由表面治标向深层治本转变。

作者 | 湖北日报记者 万可庆 通讯员 苏佳

编辑 | 方茹菲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纪晶

监制 | 田国英

声明 | 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