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学缘结构,现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省外部分地区高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北京、重庆、长春、长沙地区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4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各城市招聘岗位仅面向当地普通高等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异地考生不得跨地区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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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预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连同“(二)现场资格审查”所列的《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名与压缩文件名称一致。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所在城市现场资格审查开始前一天的中午12: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预计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见本网站后续公告。
网上预报名人员符合条件的,招聘单位将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2寸登记照(2张)及资格审查清单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
《资格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以及符合教师函〔2022〕1号要求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高校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有关证明)扫描件;
⑤高校三方就业协议(纸质版或网签协议的打印稿);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以上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请报考人员注意:现场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发放面试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将发放《面试通知书》。对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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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武汉市教育局
编辑 | 方茹菲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纪晶
监制 | 田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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