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淡水养殖气象服务中心预测,预计6月湖北省大部平均气温24~28℃,北部正常或略偏高0.5℃以内,南部大部偏高0.6~2.0℃;降水量鄂西北100-160毫米,其他大部160-300毫米,局部300毫米以上,降水量常年相比西部偏多1-2成,中东大部偏多2-3成。
进入初夏,气温和水温进一步升高,水产养殖动物新陈代谢加快,摄食量增加,生长速度提升,高温也加速了水体中残饵和排泄物的积累,导致病原微生物繁殖活跃。根据气候特点及水产养殖周期规律,结合历年同期湖北省水产养殖病害数据,提出6月水产养殖常见病害预测及防控建议。
病情预测
湖北省6月水产养殖常见多发疾病主要有:草鱼出血病、鲫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赤皮病、细菌性肠炎病、车轮虫病、白斑综合征、鳖腐皮病等。
草鱼出血病
病原为草鱼呼肠孤病毒,水温20℃~30℃时易发病,主要危害对象为草鱼、青鱼等。病鱼出现鳃盖或鳍基出血,解剖后可见肠壁充血、肝脾充血、肌肉点状或块状出血等症状。全省草鱼主养区应重点防控。
草鱼出血病临床症状
鲫造血器官坏死病
病原为鲤疱疹病毒II型,主要危害金鱼、鲫及鲫杂交变种,水温10℃~33℃时易发病。患病鱼游动缓慢,体表广泛性充血或出血,尤其以鳃盖、下颌、前胸和腹部最为严重。患病鱼解剖后可见淡黄色或红色腹水,肝、脾、肾等器官肿大。全省鲫主养区应重点防控。
鲫造血器官坏死病临床症状体表出血、鳃出血
传染性脾肾坏死病
病原为传染性脾肾坏死病毒,主要危害鳜、大口黑鲈等鱼类。病鱼身体失去平衡,鳃贫血呈苍白色,解剖可见脾肾肿大、充血、糜烂,常见有腹水。全省各养殖区均需重点防控。
鳜患传染性脾肾坏死病的临床症状
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
病原主要为嗜水气单胞菌,在9℃~36℃水温区间均流行,主要危害对象为鲫、鲢、鳙、团头鲂、黄鳝、鳜、加州鲈等。病鱼离群缓慢游动,体表严重充血,眼球突出,鳃、肝、肾颜色较淡,呈花斑状。病情严重时死亡率达90%以上,具有病程较急、死亡率高等特点。该病历年来给湖北水产养殖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全省各养殖区均需重点防控。
鲢患细菌性败血症的临床症状
赤皮病
病原为荧光假单胞菌,主要危害草鱼、青鱼、鲤、团头鲂等多种淡水鱼类,一年四季均有流行,特别是当捕捞、运输、放养使鱼体受到机械性损伤或鱼体表被寄生虫寄生而受损时,病原菌更易侵入,引发疾病,应引起重视。
鲂患赤皮病的临床症状
细菌性肠炎病
病原主要为肠型点状产气单胞菌、豚鼠气单胞菌、嗜水气单胞菌等,水温18℃以上开始流行,主要危害对象为青鱼、草鱼、鲢、鳙等。病鱼离群独游,游动缓慢,体色发黑,食欲减退以至完全不摄食,解剖后可见肠道充血发红,尤以后肠段明显,肛门红肿、外突,肠腔内有很多淡黄色黏液。此病常与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等并发,是养殖鱼类中危害较大的疾病之一,全省各养殖区域应重点防控。
车轮虫病
由车轮虫寄生于鱼体的皮肤或鳃部引起的疾病,发病水温为20℃~28℃。病鱼表现为鱼体发黑,离群独游,有的成群围绕池边狂游,常引起鱼苗、鱼种的大批死亡,是对养殖鱼类危害较大的一种寄生虫病,全省养鱼区均有发生,特别是连续阴雨天气,在养殖密集的鱼池尤其容易暴发,应引起重视。
车轮虫在显微镜下的形态
白斑综合征
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对象为南美白对虾、小龙虾等,水温20℃~30℃为流行高峰。病虾行动异常,甲壳上出现白点,白点直径小于3毫米或连成片。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全省小龙虾养殖区及稻虾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患白斑综合征南美白对虾头胸甲出现的白色斑点
鳖腐皮病
病原主要为气单胞菌、假单胞菌等,水温20℃以上易发病,温度越高,发病率越高。病鳖体表糜烂或溃烂,反应迟钝,活动微弱,不摄食,短期内死亡。一旦发病,持续期长,危害较大。湖北公安、京山、应城等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鳖患溃烂病后体表糜烂
防控措施
强化生产管理
严格消毒包括池塘消毒、水体消毒、养殖品种消毒、渔具消毒和管理人员消毒,可有效预防病原传播。注意改良池塘底质和水质,给养殖动物提供良好稳定的生长环境。养殖期间每天适时开启增氧机,保障养殖鱼类健康生长。
加强水质监控
梅雨季节天气多变,频繁的降雨和闷热天气易引发水体溶氧不足、氨氮和亚硝酸盐浓度升高等问题,增加鱼类应激反应和疾病风险。生产旺季投喂量加大,若管理不当,残饵和粪便堆积会加速水质恶化,进一步诱发疾病,养殖过程中,注意病害监测与预防。
合理投喂饲料
坚持“四定”原则,根据天气、水质和水产养殖动物活动和摄食情况,灵活掌握投喂量。选择优质的人工配合饲料,并在饲料中适量添加维生素C钠粉(水产用)、黄芪多糖等免疫增强剂,以提高鱼体抵抗力。
科学规范用药
一旦发生疾病,应及时诊断治疗,可咨询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或通过“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http://www.adds.org.cn)进行咨询,做到对症用药,科学防治,选择“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4年1、2号)”中的药物,禁止使用违禁药物,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何聆溪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声明 | 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