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8个细类!《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指导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水产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日前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细则》将冷藏水产制品纳入生产许可审查范围,调整后的水产制品共8个细类,覆盖我国全部水产制品产品品种。重点对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检验管理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清洗消毒制度、原料供应商审查制度、废弃物存放和处置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了细化。

生食水产制品为高风险产品,本次《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单独提出管理要求,分别是:生食水产制品清洁作业区需有控温装置,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生食水产制品的原料应检验致病菌、病毒、寄生虫及其虫卵;生食海产品应保证充足的冷处理,以确保杀死对人体有害的寄生虫。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求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ongshier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3、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产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意见”字样。


来源 | 央视新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编辑 | 李金霞

编审 | 刘友智

监制 | 田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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