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钓鱼逐渐成为一项充满趣味、充满智慧、有益身心的休闲活动。水面清风拂,鱼漂浪中走,一竿风月,一蓑烟雨,玩的是心跳,钓的是人生。
钓鱼虽好玩,但一定要注意远离高压线,遵守相关规定进行垂钓。
根据相关规定,钓友们在湖北省域垂钓,要注意以下事项:
垂钓区域
严禁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军事管制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鱼类重要产卵区、水电枢纽工程坝上坝下管制区、江河排泄洪口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
垂钓时间
严禁在禁止垂钓期与垂钓时间进行垂钓,避让水生生物的繁殖、洄游等生活史关键阶段,避免对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破坏。
钓具钓法
垂钓应遵循“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原则。
禁止垂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禁止使用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爆炸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禁止使用鱼枪、鱼叉、鱼镖、弓弩、锚鱼等手段钓鱼射鱼。
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饵进行垂钓。
禁止使用船舶、舶艇、排筏等水上漂浮设施进行垂钓。
钓获物管理
遵循当地管理规定,误钓小于当地最小可钓标准的幼体及禁钓品种,或钓获物超过当地许可的垂钓获取数量的,应当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减少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伤害。
武汉区域钓友们注意啦!!
根据《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武汉市禁钓区包括以下区域:
(一)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内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增殖放流点(上下游100米)、排水泵站(上下游100米)、通江支流交汇水域(由通江支流汇水口上溯至闸口,无闸口的由通江支流汇水口上溯至2千米)、跨江(河)桥梁桥面;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区域。
在允许垂钓的区域,只允许以“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方式进行休闲垂钓。禁止使用下列方法或工具垂钓:
(一)爆炸钩、盘钩、子母钩、串钩等多钩类渔具;
(二)探鱼设备、无人机(船)等辅助装置工具;
(三)有毒有害饵料、窝料和添加剂;
(四)泥鳅、鱼虾类等水生生物活体作为饵料、窝料;
(五)使用船、艇、排筏、浮台等水上漂浮物垂钓;
(六)水中搭建钓台或涉水垂钓;
(七)杆长超过10米的鱼杆(杆长是指组装或展开后的实际长度);
(八)使用国家、省公布的其他禁用渔具和方法。
来源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 | 李金霞
编审 | 刘友智
监制 | 田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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