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在春秋两防集中免疫结束后,对全市畜禽开展两次集中免疫抗体监测,根据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全市不同畜种间、不同区域间的免疫抗体水平,有效指导免疫工作开展,今年累计检测样品5236份;二是按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对重要动物疫病开展病原学检测,深入了解重点动物疫病在畜禽中的存在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建议,今年共检测病原学样品2586份;三是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实施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家畜炭疽病等15个动物病种的流行病学调查,累计完成1324个畜禽散养户及12个规模养殖场140280头(只、羽)畜禽调查,调查期间未发现重大动物疫情;四是累计完成省、州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任务,涉及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厂、畜禽交易市场、零售市场等39个场点,采集样品2344份;五是在检测实践中不断提升了兽医实验室能力,参加云南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连续8年合格,2024年获得农业农村部评审的768个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站点之一——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
二、疫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
结合实际制定了《景洪市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目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了免疫、消毒、疫情监测和流调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免疫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行养殖免疫档案,要求规模场主、防疫员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规范记录存栏、免疫等信息,实行痕迹化管理。有力开展了春秋两次集中防控行动,年内未发生规模性重大动物疫情。作为2024年国家春防检查的抽查点,各项检查内容均达到农业农村部要求。秋防工作也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实地检查。
三、监督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规范产地检疫申报,全市共设置畜禽产地检疫申报点11个,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村97个。产地检疫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内畜禽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落实产地检疫“五到位”和“五规范”要求,认真核对养殖档案,查验耳标,临床健康等予以受理出证。截至11月,检疫生猪25585头、牛1148头、家禽59661羽,共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345张。二是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全市3个正常运营的畜禽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和协检员,实施同步检疫,严禁屠宰病死生猪,未经检验检疫和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共检疫猪肉产品25582.86吨,牛肉产品1696.2吨,禽类812.4 吨,对检出的病死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做到屠宰动物受检率达100%,出厂动物产品持证率100%。对定点屠宰场共开展检查56次,出动执法车56次,执法人员224人次。三是协助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024年配合完成对景洪市辖区畜禽养殖场、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及上市畜禽产品的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样等共146批次。其中鸡肉样品62批、鸡蛋样品17批、猪肉样品34批、猪肝样品13批、牛肉样品20批,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下一步,景洪市将持续强化“三项能力”,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人兽共患病防控为重点,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
来源 | 中国兽医发布公众号
编辑 | 吴霜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声明 | 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