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合法性管理,保障水产品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IUU)渔业活动,维护我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3〕2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强自捕加工原料管理、强化进口加工原料管理、严格加工和出口过程管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知》规定,农业农村部对使用不实信息申请输欧或输日合法性认证,导致文件内容与捕捞、加工、贸易等实际情况不符,或者伪造、篡改相关文件的企业加强信用监管,不予办理输欧或者输日合法性认证。2024年1月至今,农业农村部共查实7家企业存在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并对违规企业不予办理输欧、输日合法性认证。
长期以来,欧盟等有关方面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对相关违规企业的处置情况,将其列为评价我国渔业主管部门打击IUU渔业活动表现的重要指标之一。《通知》的发布和有效实施,进一步彰显了我国通过市场手段打击IUU渔业活动的决心,巩固了中欧打击IUU事务合作基础,切实保障了我国有关合法、可追溯海洋捕捞产品的顺利出口。




来源 | 中国水产品公众号
编辑 | 吴霜
编审 | 刘友智 何聆溪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声明 | 本文转自以上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