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关于稻渔产业发展一些新的表述受到业内外广泛关注。近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本期为第一期。
答记者问
为什么制定《意见》?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推进乡村振兴,首先是要发展富民产业。稻渔综合种养以“粮渔双赢”模式有效破解当前部分地区“保粮”与“增收”的矛盾,既通过立体种养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又借资源循环利用降低生产成本、拓展水产效益,直接带动农民增收,将国家战略与民生福祉有机统一。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2022年,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政策和国家标准搭建了稻渔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对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有力促进了稻渔综合种养稳粮、促渔、富民作用发挥。但同时,生产实践中,稻渔产业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问题是老问题,如个别经营主体“重渔轻稻”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是新问题,如近两年部分稻渔模式经济效益下滑。发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地方对稻渔产业政策、相关标准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落实不到位。
纵观新一轮稻渔产业发展历程,推广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这里讲的推广,不单指先进适宜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更是科学发展理念的推广,是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的关键环节。因此,针对产业突出问题,从推广层面予以进一步指明方向、明确要求,规范推广行为,提升推广水平,对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何聆溪 焦子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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