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畜牧品牌培育典型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常态化开展产销对接和品牌推广、消费促进等活动,拓宽农产品市场流通汇道”的决策部署,推进品牌战略深入实施,通过总结和宣传畜牧品牌培育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树立典型标杆,发挥案例示范指导效应,促进企业和区域品牌价值提升,中国畜牧业协会面向会员和社会开展品牌(包含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培育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品牌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包括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品牌企业等),或为其服务的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品牌培育和运营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申报案例在推动品牌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成效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品牌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示范作用和指导借鉴意义。
(二)征集对象:畜牧类农产品(猪、禽、牛、羊、驴、鹿、兔、禽蛋、蜂、骆驼等畜产初级加工品和精深加工品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鼓励龙头企业及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参与申报。
(三)案例必须是近年来已执行的真实案例,而非未实施的策划方案。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材料:
1.政府部门、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申报请填写《畜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表格1):企业和合作社等申报请填写《畜牧企业和产品品牌培育典型案例申报书》(见附件表格2)。
2.相关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书、荣誉证书、媒体报道、销售数据等。
(二)每个案例的申报材料应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该文件夹以“品牌+案例名称”命名,内含上述材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逾期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选。
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须于2025年8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henmin@caaa.cn,标题请注明“申报主体简称+品牌培育典型案例”。
(二)协会将组织品牌培育运营专家、行业协会代表知名专家学者、知名企业代表等对征集案例进行理和总结。
公布与宣传
申报结果将于2025年10月公布。中国畜牧业协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中畜传媒等媒体对征集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部分典型案例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平台刊载推广。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306室联系人:
陈敏(13681516281)
杨凤杰(13426223569)
赵印(15901236766)
电子邮箱:chenmin@caaa.cn
附件:《畜牧品牌培育典型案例申报书》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中国畜牧业协会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何聆溪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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