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高端智能农机!黑龙江出台20条“硬核”措施!

近日,黑龙江围绕支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促进企业扩能升级、加快构建质量标准体系、加强要素资源支撑4个方面,制定出台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20条措施。

其中明确,加大智能农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对研发投入50万元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存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补助,省、市按1:1出资,对智能农机企业补助资金上浮50%。

坚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导向,鼓励企业围绕智能农机装备“卡脖子”环节加大攻关力度,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方式,围绕种植业、畜牧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重点领域,突出大马力拖拉机、智能农业机器人、大载荷农用无人机、大喂入量智能联合收获机等整机及关键零部件,支持实施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攻关一批核心技术,创制一批关键产品。

支持农机装备企业通过冠名培育和授牌相结合等创建模式,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等创新平台。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授牌(备案或认定)后,按照相关规定或考核评价结果给予财政奖补支持。

聚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物质装备支撑,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制定发布《高端智能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任务指南》,支持农机装备企业整合研发、配套、应用主体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组建联合体,实施建设一批创新水平高、带动力强、具有重大突破性的战略项目,通过贴息、补偿、绩效考核等方式,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整机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攻关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不含厂房等土建部分)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鼓励所在地区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配套资金的项目。

加强试点示范引领,鼓励农机生产企业与用户、科研院所依托农机服务组织联合共建“人工智能+农机”、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农业机器人、新能源拖拉机等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对经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农机领域典型应用场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用好国家和省首台(套)等政策,支持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我省急需的重点农机装备产品推广应用,按年度制定发布高端智能农机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符合条件的先进适用农机,按照相关程序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政策支持范围。

鼓励农机企业购买产品质量险、责任险等有助于产品推广应用的保险,降低用户用机风险,提升推广产品信赖度。对经认定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标准的农机产品研制企业购买相应推广保险的,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保费的80%给予补偿,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引导社会资本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对纳入统计的新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制造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不超过入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企业实际发放项目贷款利息贴息,贴息期24个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支持先进适用农机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对按标准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评审通过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标准的农机产品,按产品年度销售收入的5%给予奖励,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黑龙江省拥有一批特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产品领域涵盖耕种管收各环节,大型大垄密植高速精量播种机、鲜食玉米收获机、大马力混合动力拖拉机、玉米籽粒收获机、激光除草机器人等一批创新产品达到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黑龙江省实施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将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作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之一,制定出台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产业振兴专项行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装备支撑。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中国农机化导报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何聆溪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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