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公布第十四批养殖河鲀鱼源场名单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0号)要求,中国渔业协会组织对当巨(福建)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淀山湖水产良种场和中山豚之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3家单位申请的养殖河鲀鱼源场进行了审查,经材料审核、专家组现场审查和网上公示,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东厝村+沄仔头村养殖场、上海市青浦区陈新路588号养殖场、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新合村新合村民小组围尾养殖场符合要求,确定为养殖河鲀鱼源场,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杨圣贤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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