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启动第二批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渔业典型案例遴选推介

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关于开展第二批大水面生态增养殖

渔业典型案例遴选推介的通知

为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渔业协调融合发展,2024年,农业农村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遴选发布了第一批13个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渔业典型案例,为各地提供参考借鉴,取得积极效果。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渔业典型案例遴选推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推荐要求

· 生产要求

增养殖生产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相关规定,具备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或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 技术要求

能够根据水体功能定位和生产实际,按照“一水一策”原则,采用适宜的技术模式,并在关键技术环节有所创新,技术集成度高,有整套相对明确的操作规范、技术规程,具有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和推广价值。

其中,大水面增殖技术评价重点为容量评估、放养(放养种类、数量、比例等)、增殖水产品起捕等技术创新、应用和集成;网箱网围、浮式圈养等设施养殖技术评价重点为容量评估、设施布设(规模、密度、空间配置等)、残饵粪污收集、高效环保饲料应用或不投饵生态养殖、水体监测等技术创新、应用和集成。

· 经营要求

符合“一水一主体”原则,有明确且唯一的经营主体。在经营机制、管理制度、品牌培育、市场营销、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等方面有可借鉴、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能够促进水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协调发展。

二、遴选推介程序

· 组织推荐

增养殖生产符合县级以2025年9—10月,按照推荐要求,各单位组织推荐一批典型案例。原则上由省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推荐,每种类型(大水面增殖、网箱网围养殖)不超过3个案例。

经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同意,经营主体也可自荐。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相关规定,具备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或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 专家遴选

2025年11—12月,在各单位推荐材料基础上,我站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必要时请各推荐单位协助提供其他材料。

· 发布推介

遴选产生的案例将公开发文推介,并在《中国水产》、中国渔业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并择优向相关中央媒体推荐。

此外,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需要,我站将在通过遴选的经营主体中择优选取1-2家,联合打造示范标杆,进一步提升增养殖和经营水平,适时依托经营主体举办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等。

三、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需填写推荐表(附件1),撰写推荐材料(附件2),并附养殖容量评估报告(如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推荐材料需按照提纲要求撰写,内容详实、数据可信、重点突出、文字简洁。

每个案例提供3-5幅用于辅助说明的高清图片或视频,图片单独作为一个文件,要求清晰自然、颜色鲜亮,不出现曝光过度或不足等现象,分辨率600万像素以上,大小不低于2M;视频要求清晰流畅,时长不超过5分钟。

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以正式发函的形式报送材料。可将来函盖章后扫描,连同推荐表、推荐材料及相关图片或视频,打包发送至zzcyfzc@126.com。材料不得涉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霖坤  冯天娇

电  话:010-59195486

邮  箱:zzcyfzc@126.com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中国水产

编辑 | 李金霞

编审 | 杨圣贤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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