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五十二批)的通知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兽药非临床研究、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标准》,以及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山东省无特定病原鸡研究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该公司4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监督检查结果已经公示,现予以公布。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GCP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5年9月16日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农业农村部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杨圣贤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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