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周知!2026年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发了《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5〕8号)明确202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同时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产品检疫证明不再附载目的地信息。

动物检疫证明主要变化如下:

以下对比图片供参考

动物A证

◆ 旧版

◆ 新版

动物B证

◆ 旧版

◆ 新版

产品证

◆旧版

◆新版

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后,动物产品无论省内销售或跨省流通,均使用统一制式的电子版产品证。

与老证相比

◆  新的动物A证、动物B证修订检疫证明表述为“本批动物已经按照规程进行检疫,准予调运,应于X日内到达有效”。

◆  新的产品证取消肉商和目的地信息,新增入场畜禽检疫证明编号(涉及多个编号的,应当填写齐全),修订检疫证明表述为“本批动物产品已经按照规程进行检疫”。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公众号)


来源 |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编辑 | 万禹龙

编审 | 杨圣贤 焦子焰

监制 | 田国英 刘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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